山東等省份在電力市場交易中出現的“零電價”甚至“負電價”現象引發了社會廣泛關注,不少人將其與所謂的“電力交易地板價”被突破聯系起來,甚至擔憂這是否意味著電價體系失控。業內專家普遍指出,這是一種在特定市場機制和能源結構轉型背景下的正常現象,不僅不意味著電價失控,反而反映了電力市場改革的深化和可再生能源高比例接入后的新常態。
所謂“負電價”,是指在電力批發市場(如現貨市場)中,發電企業不僅不能通過售電獲得收入,反而需要向購電方支付費用,讓其消納自己發出的電力。這種現象在國際成熟的電力市場中并不罕見,尤其是在風電、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出力充沛而用電負荷較低的時段。
以山東為例,作為我國新能源裝機大省,其風電、光伏發電裝機容量位居全國前列。在春季、秋季等負荷相對平緩,但風光資源極好的時段,新能源發電出力可能大幅超過當地的實時用電需求。火電機組由于技術特性(如啟停成本高、最小出力限制等),難以快速、大幅度下調出力。在電力系統需要保持實時平衡的剛性約束下,為了消納所有發電(特別是優先消納的清潔能源),市場機制便會發揮作用。此時,部分發電企業(尤其是調節相對靈活或邊際成本較低的機組)愿意報出“負電價”,以支付費用的方式確保自己的電量能被電網調度,這比承擔高昂的停機成本或棄風棄光損失可能更為經濟。
這與通常理解的“地板價”被突破是兩回事。電力市場中的“地板價”通常是指市場設定的最低限價,旨在防止惡性競爭和保護發電企業基本利益。而“負電價”的出現,是在市場規則允許的范圍內(許多電力市場設計本身就包含了負電價機制),由供需關系極端情況驅動形成的短期價格信號。它恰恰是市場發揮作用、優化資源配置的體現,而非規則失效。
專家分析,“負電價”的出現傳遞出多重積極信號:
它標志著我國電力市場化改革取得實質性進展,市場機制正在真實反映電力的時空價值和供需矛盾。價格信號越靈敏,越能引導發電側靈活調節、用戶側優化用電,促進源網荷儲協同互動。
它凸顯了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的緊迫性。“負電價”現象暴露出當前系統靈活性調節資源的不足。這要求必須加快發展儲能(如抽水蓄能、電化學儲能)、增強電網跨區調配能力、推動需求側響應,以平抑新能源發電的波動性,提高系統消納能力。
它有助于推動能源結構的優化。“負電價”時段往往是清潔能源大發時段,低廉甚至為負的電價可以激勵高耗能用戶調整生產計劃、增加用電,從而更多地消納綠色電力,減少化石能源消耗和碳排放。
頻繁或大范圍的“負電價”也會對發電企業的經營帶來挑戰,尤其是對投資巨大的新能源項目。這就需要進一步完善市場機制,例如建立容量補償機制、輔助服務市場等,以保障各類電源的合理收益和電力系統的長期安全可靠供應。
山東等地出現的“零電價”或“負電價”,是電力現貨市場在新能源高滲透率條件下的正常價格發現現象,是市場規律作用的結果,而非電價體系“失控”。公眾不必對此過度解讀和擔憂。相反,應將其視為我國能源綠色轉型和電力市場建設過程中的一個值得關注和研究的重要信號,并以此為契機,推動電力系統向更靈活、更智能、更綠色的方向加速演進。